申报项目条件:
符合国家及地方技术公告推广应用的要求;通过省级以上成果鉴定(验收)、评估;技术先进,能在较大范围内推广且具备必要的应用技术文件;没有成果或其权属争议。
申报程序:
1、申请单位依据自愿申报的原则,向省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以下称“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登记。
2、由中心委托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对企业所申报的推广项目进行封样,申请单位将封样产品送至认定的检测单位进行型式检验。
3、检测合格取得报告后,填写《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请表》,并按填报说明,整理装订成册,报当地省辖市建设局(委)。(申请表可到中心领取或直接到江苏省建设厅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