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及第 1 号、第 2 号、第 3 号修改单。
与 GB175-2007 及第 1 号、第 2 号、第 3 号修改单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见前言,2007 年版前言);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 “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 21371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GB 31893 水泥中水溶性六价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G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