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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预拌砂浆面临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郑权

当前预拌砂浆面临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郑权
中国建筑业协会材料分会预拌砂浆推广部
摘要:本文重点论述当前预拌砂浆行业面临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制约发展的因素。探讨今后一段时间内行业发
展趋势,提出做大做强预拌砂浆产业的路径,并对国家及地方ZF制定政策进行解读。
关键词:预拌砂浆 现状 机遇 挑战
中国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推广预拌砂浆到现在,已历经十年的时间,预拌砂浆产业从无到有并得到迅速发展。
回顾和总结十年来预拌砂浆发展的成绩与问题,特别在当前,后金融危机时期,走出低谷,抓住机遇,努力实现预拌
砂浆行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有关预拌砂浆产业发展政策
各级人大和ZF一直高度重视预拌砂浆的发展。从全国到各地方,各级人大、ZF及有关部门先后制
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对预拌砂浆的推广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早在1999年,原国家建材局发布的《新型建材制品导向目录》就将干混砂浆作为重点发展和鼓励项目
之一,可享受设备进口等有关税收的优惠。
上海是国内最早鼓励预拌砂浆发展的城市,2000年2月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上海市
建设工程推行试用商品砂浆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00年3月1日起在上海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中,试
用并逐步推行使用商品砂浆。
进入本世纪,预拌砂浆发展更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2001年10月,原国家经贸委在《散装水泥发展
“十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快发展预拌混凝土和干拌砂浆”。
2007年6月3日,国务院下发《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进一步推广预拌混
凝土、预拌砂浆等措施,保持中国散装水泥高速发展的势头”。
2007年6月6日,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六部联合发布《关于在部分
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通知规定:“全国127个城市在2009年
7月1日前禁止在城市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工程施工中使用预拌砂浆”。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成都、南京、常州、济南、西安、郑州、杭州、武汉、南昌、大
连、哈尔滨、长春等全国39个省市人大、ZF及有关部门也先后制定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法规、政策文件
和技术规程。
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
促进法》,该法第23条规定:“国家鼓励利用无毒无害的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
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这是有关推广预拌砂浆规格最高的法律。
2009年7月20日 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
(商贸发[2009]361号)规定:“各地要建立“禁现”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商务部、住房城乡
建设部将对各地“禁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禁现”工作落到实处。”
除上述推广预拌砂浆的政策外,建筑节能立法也大大促进了保温砂浆的发展。现在,所有新建建筑必
须按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施工、验收。
各级人大以及ZF为支持预拌砂浆发展而制定法规和政策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也是世界其它国家不
可比拟的,足可显现中国ZF应对世界气候变化,实施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的决心和态度。
二、预拌砂浆产业现状
1、设计能力与产量
2009年我国干混砂浆生产厂家达到5000余家,具有一定规模生产能力的厂家只有300多家。干混砂浆
设计能力为5000多万吨,实际产量1800万吨,产能比例为36%,占全球总产量1.50亿吨的12%。2009年我
国水泥产量为16.5亿吨,占全世界总产量的50%以上。
近几年,我国每年新开工面积均达20亿平方米左右。建筑砂浆的需要量应为3.5-6亿吨,现阶段预拌砂
浆产量仅为砂浆用量的5%。
综上所述,我国预拌砂浆的发展空间还很大,要走的路程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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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预拌砂浆面临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郑权
中国建筑业协会材料分会预拌砂浆推广部
摘要:本文重点论述当前预拌砂浆行业面临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制约发展的因素。探讨今后一段时间内行业发
展趋势,提出做大做强预拌砂浆产业的路径,并对国家及地方ZF制定政策进行解读。
关键词:预拌砂浆 现状 机遇 挑战
中国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推广预拌砂浆到现在,已历经十年的时间,预拌砂浆产业从无到有并得到迅速发展。
回顾和总结十年来预拌砂浆发展的成绩与问题,特别在当前,后金融危机时期,走出低谷,抓住机遇,努力实现预拌
砂浆行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有关预拌砂浆产业发展政策
各级人大和ZF一直高度重视预拌砂浆的发展。从全国到各地方,各级人大、ZF及有关部门先后制
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对预拌砂浆的推广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早在1999年,原国家建材局发布的《新型建材制品导向目录》就将干混砂浆作为重点发展和鼓励项目
之一,可享受设备进口等有关税收的优惠。
上海是国内最早鼓励预拌砂浆发展的城市,2000年2月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上海市
建设工程推行试用商品砂浆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00年3月1日起在上海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中,试
用并逐步推行使用商品砂浆。
进入本世纪,预拌砂浆发展更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2001年10月,原国家经贸委在《散装水泥发展
“十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快发展预拌混凝土和干拌砂浆”。
2007年6月3日,国务院下发《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进一步推广预拌混
凝土、预拌砂浆等措施,保持中国散装水泥高速发展的势头”。
2007年6月6日,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六部联合发布《关于在部分
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通知规定:“全国127个城市在2009年
7月1日前禁止在城市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工程施工中使用预拌砂浆”。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成都、南京、常州、济南、西安、郑州、杭州、武汉、南昌、大
连、哈尔滨、长春等全国39个省市人大、ZF及有关部门也先后制定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法规、政策文件
和技术规程。
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
促进法》,该法第23条规定:“国家鼓励利用无毒无害的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
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这是有关推广预拌砂浆规格最高的法律。
2009年7月20日 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
(商贸发[2009]361号)规定:“各地要建立“禁现”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商务部、住房城乡
建设部将对各地“禁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禁现”工作落到实处。”
除上述推广预拌砂浆的政策外,建筑节能立法也大大促进了保温砂浆的发展。现在,所有新建建筑必
须按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施工、验收。
各级人大以及ZF为支持预拌砂浆发展而制定法规和政策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也是世界其它国家不
可比拟的,足可显现中国ZF应对世界气候变化,实施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的决心和态度。
二、预拌砂浆产业现状
1、设计能力与产量
2009年我国干混砂浆生产厂家达到5000余家,具有一定规模生产能力的厂家只有300多家。干混砂浆
设计能力为5000多万吨,实际产量1800万吨,产能比例为36%,占全球总产量1.50亿吨的12%。2009年我
国水泥产量为16.5亿吨,占全世界总产量的50%以上。
近几年,我国每年新开工面积均达20亿平方米左右。建筑砂浆的需要量应为3.5-6亿吨,现阶段预拌砂
浆产量仅为砂浆用量的5%。
综上所述,我国预拌砂浆的发展空间还很大,要走的路程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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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砂浆里面主要的添加剂小料都有哪些啊
 
当前预拌砂浆面临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郑权
中国建筑业协会材料分会预拌砂浆推广部
摘要:本文重点论述当前预拌砂浆行业面临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制约发展的因素。探讨今后一段时间内行业发
展趋势,提出做大做强预拌砂浆产业的路径,并对国家及地方ZF制定政策进行解读。
关键词:预拌砂浆 现状 机遇 挑战
中国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推广预拌砂浆到现在,已历经十年的时间,预拌砂浆产业从无到有并得到迅速发展。
回顾和总结十年来预拌砂浆发展的成绩与问题,特别在当前,后金融危机时期,走出低谷,抓住机遇,努力实现预拌
砂浆行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有关预拌砂浆产业发展政策
各级人大和ZF一直高度重视预拌砂浆的发展。从全国到各地方,各级人大、ZF及有关部门先后制
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对预拌砂浆的推广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早在1999年,原国家建材局发布的《新型建材制品导向目录》就将干混砂浆作为重点发展和鼓励项目
之一,可享受设备进口等有关税收的优惠。
上海是国内最早鼓励预拌砂浆发展的城市,2000年2月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上海市
建设工程推行试用商品砂浆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00年3月1日起在上海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中,试
用并逐步推行使用商品砂浆。
进入本世纪,预拌砂浆发展更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2001年10月,原国家经贸委在《散装水泥发展
“十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快发展预拌混凝土和干拌砂浆”。
2007年6月3日,国务院下发《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进一步推广预拌混
凝土、预拌砂浆等措施,保持中国散装水泥高速发展的势头”。
2007年6月6日,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六部联合发布《关于在部分
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通知规定:“全国127个城市在2009年
7月1日前禁止在城市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工程施工中使用预拌砂浆”。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成都、南京、常州、济南、西安、郑州、杭州、武汉、南昌、大
连、哈尔滨、长春等全国39个省市人大、ZF及有关部门也先后制定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法规、政策文件
和技术规程。
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
促进法》,该法第23条规定:“国家鼓励利用无毒无害的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
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这是有关推广预拌砂浆规格最高的法律。
2009年7月20日 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
(商贸发[2009]361号)规定:“各地要建立“禁现”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商务部、住房城乡
建设部将对各地“禁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禁现”工作落到实处。”
除上述推广预拌砂浆的政策外,建筑节能立法也大大促进了保温砂浆的发展。现在,所有新建建筑必
须按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施工、验收。
各级人大以及ZF为支持预拌砂浆发展而制定法规和政策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也是世界其它国家不
可比拟的,足可显现中国ZF应对世界气候变化,实施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的决心和态度。
二、预拌砂浆产业现状
1、设计能力与产量
2009年我国干混砂浆生产厂家达到5000余家,具有一定规模生产能力的厂家只有300多家。干混砂浆
设计能力为5000多万吨,实际产量1800万吨,产能比例为36%,占全球总产量1.50亿吨的12%。2009年我
国水泥产量为16.5亿吨,占全世界总产量的50%以上。
近几年,我国每年新开工面积均达20亿平方米左右。建筑砂浆的需要量应为3.5-6亿吨,现阶段预拌砂
浆产量仅为砂浆用量的5%。
综上所述,我国预拌砂浆的发展空间还很大,要走的路程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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