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22年第一批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4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隔震减震技术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自治区内外建筑隔震和消能减震工程的技术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相关技术资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有14章和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建筑隔震工程基本规定;4隔震材料;5隔震支座施工;6隔震分项工程验收;7隔震子分部工程验收;8隔震工程标识与维护;9消能减震工程基本规定;10消能减震部件:11消能减震工程施工;12消能减震分项工程验收;13消能减震子分部工程验收;14消能减震工程标识与维护。
本标准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乌鲁木齐市建筑建材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乌鲁木齐市建筑建材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北路217号,电话:09914678160,邮政编码:830063,电子邮箱:295727552@qq.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乌鲁木齐市建筑建材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宏滙建筑建材检测有限公司
本标准共有14章和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建筑隔震工程基本规定;4隔震材料;5隔震支座施工;6隔震分项工程验收;7隔震子分部工程验收;8隔震工程标识与维护;9消能减震工程基本规定;10消能减震部件:11消能减震工程施工;12消能减震分项工程验收;13消能减震子分部工程验收;14消能减震工程标识与维护。
本标准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乌鲁木齐市建筑建材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乌鲁木齐市建筑建材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北路217号,电话:09914678160,邮政编码:830063,电子邮箱:295727552@qq.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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