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燃气经营 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天津市城市管理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X-J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