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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化解铁路重大事故隐患,推动铁路建设领域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铁路局组织制订了《铁路建设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淘汰目录》),现予发布。   自《淘汰目录》施工之日起,各铁路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在铁路工程建设领域,严禁使用本《淘汰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艺、设备和材料,严格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淘汰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和设备。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和各地方人民ZF铁路监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对本《淘汰目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本公告自2026年3月1日起旅行。   特此公告。                     国家铁路局                    2025年7月9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筑节能设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建勘设科函〔2025〕1984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省建筑节能设计工作,落实建筑节能标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降低碳排放强度,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四川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省ZF令第215号)等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应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等现行强制性标准,设计单位提交的项目节能设计文件中,应包含建筑节能专篇和《四川省建筑节能设计信息汇总表》(附件1)。对按《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51/T 5027等要求进行节能设计的居住建筑,设计单位应提交建筑节能专篇和《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信息汇总表》(附件2)。 二、强化建筑节能专项设计管理。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落实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制度,对设计单位提交的建筑节能专篇和节能设计信息汇总表进行审查,确保设计内容符合相关节能标准要求;对建筑节能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对按规定应当进行施工图审查的项目,未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附件:1.四川省建筑节能设计信息汇总表    2.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信息汇总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22日
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协会关于发布《养老类建筑消防设计技术要点》的公告 豫建消协〔2025〕32号 各会员,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委办〔2024〕90号)《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处置指引>的通知》(豫消防审验治理〔2025〕1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优势,切实履行服务宗旨,更好地为行业发展提供智力服务,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协会关于公布医疗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要点课题研究组的通知》(豫建消协〔2024〕43号)有关安排,由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编制的《养老类建筑消防设计技术要点》已通过专家组评审,现予以发布,特此公告。 附件:《养老类建筑消防设计技术要点》 2025年8月22日
1.0.1 编制目的 为满足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碳、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绿电替 代的需求,促进太阳能热水、光伏建筑一体化的高水平应用, 制定本导则。 1.0.2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 安装或增设太阳能热水、光伏系统时的设计、施工、验收与运 行维护。农村建筑可参照执行。 1.0.3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高效。设备系统要满足人民群众安全舒适、 节能减碳的使用需求,倡导太阳能光伏光热产品与建筑构造一 体化发展方向,提高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的功能性、可靠性。 优化技术和设备选型,实现全寿命期内综合效益最优。 整体推进,效率优先。树立系统观念,确保新建建筑太阳 能热水、光伏系统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同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优选高能效设备,不断提高太阳能 系统综合利用效率。 造型美观,易于维护。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的理念, 太阳能系统设计、安装要做到与建筑风貌、周边环境协调、融 合,便于维护、设备更换和技术升级,倡导智慧运行,产能单 独计量。 1.0.4 主要内容 太阳能光伏光热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安装,并与光储 直柔系统协同增效,重点内容包括系统设计、施工和安装、系 统调试、系统验收、系统智慧运维等。 1.0.5 与相关标准规范的关系 太阳能热水、光伏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 除参照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 规定。
渝建消防〔2025〕10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年版)》等6个消防设计技术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设计审查管理,切实提高消防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查质量,我委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版)》《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5年版)》《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年版)》《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5年版)》《重庆市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25年版)》《重庆市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5年版)》。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审查通过,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发布<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等6个消防设计技术文件的通知》(渝建消防〔2020〕4号)同时废止。 附件:1.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版) 2.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5年版) 3.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年版) 4.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5年版) 5.重庆市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25年版)...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管理,提升消防设计和技术审查质量,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常见错误》(详见附件),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审查通过。受市住房城乡建委委托,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常见错误》
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适用技术推荐目录(2025版)》的通知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建筑材料防火全链条安全监管的通知》(吉安委办联〔2024〕56号)要求,切实提升防范火灾隐患的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法规及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结合工程实践,形成了《吉林省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适用技术推荐目录(2025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大推广应用力度。   附件:吉林省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适用技术推荐目录(2025版)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10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24年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设备更新和营商环境改善等有关要求,根据住建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的公告》(2024年第186号)等文件规定,我委组织制定了《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24年版)》(以下简称《技术通告》),现予发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该《技术通告》正式生效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技术通告》的各项规定,不得使用或超范围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应加强《技术通告》的宣贯、实施及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按要求禁止或限制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积极推广相关替代技术、工艺和产品,提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能力。 三、《技术通告》未列入的技术、工艺和产品,国家和我市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定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定执行。 四、原《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自本《技术通告》生效实施之日起废止。 《技术通告》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请与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或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电话:023-63603771 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绿色建筑与技术推广科,电话:023-63877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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