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好房子”建设的通知
鲁建发〔2026〕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组织部、党委社会工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推进“好房子”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人民ZF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居住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力有序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
在全省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新建住宅全面提升设计建造标准,打造高品质“好房子”,老旧住房系统推进功能性改造和品质升级,切实改善既有住房居住质量,稳妥开展自主更新原拆原建试点,探索建立可持续的更新机制。以全生命周期内的质量优良、安全耐久为目标,通过前瞻性设计和高品质建造,延长主体结构使用寿命,通过灵活空间变化和便捷维护更新,长久满足居住需求。
二、提升规划供地质效
(一)着力优化新建住宅规划条件。强化规划统筹,确保城市风貌协调有序、配套设施完整适配。“好房子”的规划设计应明确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强化高度、体量、色彩、形体等要素的引导与管控,彰显地方文化内涵与当代建筑特色。支持各地合理降低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层数等规划指标,引导企业建设低密度、高品质、可持续的“好房子”,鼓励综合利用下沉空间、架空层、屋顶露台等区域,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和灵活性,严禁借机私搭乱建、违章建设。(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