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使成都市人民防空地下室 (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设 计符合战时及平时的功能要求,有效地保护居民、减少空袭造成 的损失,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做到安全 、适用 、经济 、合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新建的甲、乙类防空地下室设计,
并适用于下列抗力级别 :
1 防核武器抗力级别5级、6级 (以下分别简称为核 5级、核 6级 );
2 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 5级、6级(以下分别简称为常 5级 、常 6级 )。
1.0.3 防空地下室设计必须贯彻 “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 ,并应坚持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