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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住建部仍然执行46号文件。但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任然在编制中,A级材料的使用高度是50米以上,还是100米还没定论。将继续关注

ntld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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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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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X-J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准确理解和把握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要求。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加强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患未然,减少火灾事故。
 
:)以后的保温,全国各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各地的建设局和消防局会PK大赛,主办方:甲方和乙方,指定赞助商为各地龙头保温企业,比赛日期:21012年2月10日---2012年12月21日。粉丝团:全国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除了2个特别行政区的关注外墙保温的P民。:)
 
估计保温市场还是会回到46号文的基础上面,国务院的文件实际上还是蛮官方化的,给了大家很大的空间,应该说回到46号,无论对2部委都是个台阶。
 
我做补充,据说(参会人员告知),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草稿没有讨论过去就搁置了,在天津的会议上因为有公安部的相关人员参加这次会议,公安部压根就不同意防火设计规范中"住宅建筑,50m以上用A级保温材料,50-24mB1级别+防火隔离带(不低于B1级别)、24m以下B2级别+防火隔离带(不低于B2级别)“这样的规定。
原因是,局部一些工地着火了,消防部门是负责人民群众安全的,可不愿意背大黑锅。
现阶段住建部发布【2012】16号文明显是和公安部有冲突,住建部现在的意思就是"鼓励开发商都执行16号文,公安部不给予验收,那就拿所有开发商做挡箭牌,和消防部对立,看谁能耗过谁"。但是现阶段住建部也在提升16号文的深层次意思,据说现在正在协商,可能在保温材料的性能上有所变化“热塑性的不能上墙,热固性的可以上墙”
但是住建部没有看到开放商的立场,如果不能验收所带来的延期交房赔偿可以让开发商吐血。
个人认为,要看最近公安部是否同意16号文,要保证3个大问题"1、热塑性或这热固性的材料一段时间内不能着火。2、热塑性或热固性+防火隔离带的工程也不能着火。3、即使热塑性或热固性+防火隔离带系统着火能出现明显的防火优势",这样可能会出现真正的回归。
 
"likekd 发表:
我做补充,据说(参会人员告知),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草稿没有讨论过去就搁置了,在天津的会议上因为有公安部的相关人员参加这次会议,公安部压根就不同意防火设计规范中"住宅建筑,50m以上用A级保温材料,50-24mB1级别+防火隔离带(不低于B1级别)、24m以下B2级别+防火隔离带(不低于B2级别)“这样的规定。
原因是,局部一些工地着火了,消防部门是负责人民群众安全的,可不愿意背大黑锅。
现阶段住建部发布【2012】16号文明显是和公安部有冲突,住建部现在的意思就是"鼓励开发商都执行16号文,公安部不给予验收,那就拿所有开发商做挡箭牌,和消防部对立,看谁能耗过谁"。但是现阶段住建部也在提升16号文的深层次意思,据说现在正在协商,可能在保温材料的性能上有所变化“热塑性的不能上墙,热固性的可以上墙”
但是住建部没有看到开放商的立场,如果不能验收所带来的延期交房赔偿可以让开发商吐血。
个人认为,要看最近公安部是否同意16号文,要保证3个大问题"1、热塑性或这热固性的材料一段时间内不能着火。2、热塑性或热固性+防火隔离带的工程也不能着火。3、即使热塑性或热固性+防火隔离带系统着火能出现明显的防火优势",这样可能会出现真正的回归。
今天早上去工地,看着满地的EPS板随处乱放,没有用任何不燃材料遮盖,看得触目惊心啊,这Y的要是被点着了,可是一片一片的!打火机一点就着的B1的EPS,让住建部的声明情何以堪啊!还有一个问题是消防部门检查力度太轻了!我们这边去年虽然处罚了一个开发商,但是10万块的罚款并未起到任何的警示作用!这个行业若要规范,不是一朝一夕,一个政策能够办到的!
 
哥哥!你说的轻松,你如何叫公安部排那么多人去工地随时测查?第二:你不知道中国现在是有逢就钻吗?能让B级材料上实际就等同于让易燃材料上,公安部敢去背这个责任吗?
 
哥们哪儿得到这么详实的材料?如果这样那住建部和国务院不是在忽悠我们老百姓吗?万一我们用B级材料做了不能验收,那不将我们害惨了吗?这叫什么政策嘛!
 
今天和我们这边一个消防大队长聊天,问起公安部有没有出台任何政策!答曰:目前依旧执行65号文A级材料的规定,具体政策3月份应该会有说明!于是问其如何看待住建部刚刚颁发的关于执行46号文的新政策。答曰:只要公安部没有出台新政策,住建部的不予认可!至于现在上墙的哪些B2或B1的板材,罚款!去年我们地区他倒是开了一张10万的罚款给采用B2级EPS板的工地!而且还登报了!还是要继续等待啊!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开发商被罚款了以后是不是就能通过验收了,如果我是开发商的话通过罚款可以通过验收的话,我还是能接受的,毕竟工期可以保证,成本不会超出预算,而且不会出现新技术新产品带来的新问题。
 
官本位,一刀切!下面的材料厂商也不过是为了自身利益争来吵去,都想分一杯羹,使劲帮着公安部叫嚣。
我们是做施工的当然无所谓,你让用什么保温材料就用什么呗,关我P事,到最后倒霉的是谁?还不是住房子的业主。中国就这德行,赚钱是第一位的,谁管别人死活,市场弄烂了大家一块完蛋,洗牌重来就行了。
说什么B1级不能用,EPS不能用,就中国不能用吧!你丫消防监管不到位,地产商黑心整天想着赶工期买楼,施工现场管理一塌糊涂,不出事见鬼了!好么,把责任都推到材料上,一了百了。然后所谓A级各种保温材料雨后春笋一般百花齐放,啧啧,何其壮观!广告词、产品说明谁不会往漂亮写,敢问问自己的良心么?说到底错也不在下面材料商,大家都要生存,体制的问题就不抱怨了,多说无益。
 
是啊 现在有些所谓的无机就是假打 还是做外墙保温算了 把搓砂做厚些算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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