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导则(2026版)》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既有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我厅对2022年编制的《浙江省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导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浙江省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导则(2026版)》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本《导则》自2026年12月1日起实施,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浙江省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导则(试行)》同时废止。
浙江省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导则(2026版).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0月28日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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